出让标的要求
一、标的主要情况(以现状为准)
(一)苏园广出(2014)01号标的(单位导示牌广告)
1、位置、数量和规格。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交通路口区域,拍卖总数为80块,每块单位导示牌正面上部为单位导示条(共10条,每条画面规格约1.5m宽×0.2m高)、下部为看板广告(每块画面规格约1.8m宽×2.3m高)。(1)关于单位导示条。自上往下5条由园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出让人”)指定用于公益导示,剩余5条由买受人用于商业导示(收费标准:不大于6000元/条·年);(2)关于看板广告。由出让人指定28块为公益广告专用(含金鸡湖大道6块、星港街2块),由买受人免费提供广告画面(6次/年),公益广告发布内容由园区相关部门审定;剩余52块发布商业广告;(3)关于供电。本标的不供电。
2、资产和使用权。(1)单位导示牌广告资产归出让人所有,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2)由出让人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3)单位导示牌广告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由出让人无条件收回使用权。
(二) 苏园广出(2014)02号标的(户外独立全彩LED显示屏广告,以下简称“显示屏广告”)
1、位置。位于园区湖东邻里中心广场西侧,总高约22.3m,显示屏屏面规格约12.8m宽×8.6m高。
2、资产和使用权。(1)显示屏广告资产归出让人所有,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2)由出让人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3)显示屏广告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由出让人无条件收回使用权。
3、电费。本标的所产生的电费由出让人承担。
(三) 苏园广出(2014)03号标的(公交候车亭广告)
1、位置。位于园区各公交候车亭,共31处(每处有4块看板广告,每块画面规格约2.9m宽×1.5m高),其中:每4块看板由出让人指定1块为公益广告专用设施,由买受人免费提供广告画面(6次/年),剩余3块发布商业广告。
2、资产和使用权。(1)公交候车亭广告资产归出让人所有,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2)由出让人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3)公交候车亭广告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由出让人无条件收回使用权。
3、电费。本标的所产生的电费由出让人承担。
(四)苏园广出(2014)04~06号标的(路灯杆旗广告)
1、位置
(1)苏园广出(2014)04号标的,分别位于星州街(金鸡湖大道~高和路,总杆数18杆、拍卖杆数13杆)、星波街(水坊路~高和路,总杆数33杆、拍卖杆数24杆)、高和路(星港街~高尔夫花园南,总杆数20杆、拍卖杆数15杆)、石莲街(金鸡湖大道~东延路,总杆数74杆、拍卖杆数55杆)、西华林街(金鸡湖大道~东延路,总杆数79杆、拍卖杆数59杆)、东华林街(石港路~东延路,总杆数54杆、拍卖杆数40杆)、石港路(石莲街~星湖街,总杆数85杆、拍卖杆数63杆)、塘浦路(西华林街~星湖街,总杆数29杆、拍卖杆数21杆)、东延路(石莲街~星湖街,总杆74杆、拍卖杆数55杆),共计总杆数466杆、拍卖杆数345杆。
(2)苏园广出(2014)05号标的,分别位于津梁街(现代大道~中新大道东,总杆数106杆、拍卖杆数79杆)、星塘街(苏虹中路~中新大道东,总杆数175杆、拍卖杆数131杆)、琉璃街(东沈浒路~中新大道东,总杆数159杆、拍卖杆数119杆)、钟南街(苏虹中路~中新大道东,总杆数188杆、拍卖杆数141杆)、锦溪街(现代大道~中新大道东,总杆数118杆、拍卖杆数88杆),共计总杆数746杆、拍卖杆数558杆。
(4)苏园广出(2014)06号标的,分别位于方洲路(会心街~星华街,总杆数209杆、拍卖杆数156杆)、西沈浒路(玲珑街~高南施街,总杆数166杆、拍卖杆数124杆)、东沈浒路(星塘街~星华街,总杆数114杆、拍卖杆数85杆)、东沙湖路(星塘街~星华街,总杆数118杆、拍卖杆数88杆),共计总杆数607杆、拍卖杆数453杆。
苏园广出(2014)04~06号标的,拍卖杆数均可发布商业广告,其余杆数由园区用于公益广告发布,公益、商业广告原则上按道路两侧均匀分布。
2、资产和使用权。(1)路灯杆旗广告资产归出让人所有,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2)由出让人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3)路灯杆旗广告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由出让人无条件收回使用权。
二、出让期限
苏园广出(2014)01、03~06号标的出让期限自2014年7月15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止。
苏园广出(2014)02号标的出让期限自2014年7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三、标的使用
(一)出让人要求
1、保证本次出让标的设置和使用合法有效,确保买受人在出让期间内享有合法使用权。
2、因出让人原因致使本次出让标的不能正常使用,耽误买受人广告发布的,所耽误的时间由出让人在出让期限届满后予以顺延补偿或以其他方式协商解决。
3、苏园广出(2014)01号、03~06号标的。(1)由买受人委托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物业公司”)负责对单位导示牌广告、公交候车亭广告以及路灯杆旗广告进行装拆、维护、巡视、检查等综合服务工作,确保广告设施设备的安全与正常使用;(2)在出让期限内,市政物业公司免费提供买受人累计12次/年标段广告画面装拆服务,超过12次/年后,买受人需分别向市政物业公司支付导示条10元/块、看板广告16元/块、杆旗广告16元/杆的装拆维护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按季度结算;(3)出让人提供的画面原则上在48小时内安装到位;(4)因画面损坏需零星更换的,由市政物业公司负责在24小时内免费更换,画面由买受人提供;(5)拆除的画面全部由买受人委托市政物业公司作报废处理。
4、苏园广出(2014)02号标的。(1)由买受人委托市政物业公司负责对标的物进行开关、调试、播放、检查、保养、维护、巡视,以及公益广告图片尺寸调整、美化、文字转图片格式和视频格式转换等综合性服务工作,保证标的物安全正常使用;(2)原则上在24小时内维护到位。
(二)买受人要求
1、实地考察本次出让标的,对标的现状、周边环境以及广告制作规格、外观、造型等所有瑕疵充分了解并无任何疑义。
2、苏园广出(2014)01、03~06号标的。(1)自行提供广告画面;(2)画面批次使用周期最长不超过60天;(3)标段内公益广告位按出让人要求免费提供公益广告画面(6次/年)。
3、苏园广出(2014)03号标的。(1)画面尺寸:约2.9m宽×1.5m高;(2)画面材质:高精度喷绘布,规格550或以上;(3)主动与市政物业公司约定灯箱广告安装时间,原则上隔天完成。
苏园广出(2014)04~06号标的。(1)画面尺寸:1.8m(高)×0.85m(宽);(2)画面材质:高精度喷绘布,规 格550或以上;(3)主动与市政物业公司约定杆旗广告安装时间,原则上工作量按200杆/天计、48小时安装到位。
4、苏园广出(2014)02号标的。播放要求:①播放时间。A.每年5月~10月,每天8:00~ 21:30;每年11月~次年4月,每天8:00~ 21:00。B.公益广告每天播放时长不低于当日总播放时长的20%。C.每天8:00~9:00、11:30~13:00、18:00~21:00播放的公益广告,其播放时长均不得低于相应时段时长的25%。D.如遇园区重大活动需要,公益广告具体播放时间由园区宣传(精神文明)办公室(以下简称“宣传办”)与买受人共同商定。②播放画面。A.屏幕亮度随光线变化自动调节,避免造成光污染。B.保证画面内容和质量,避免造成视觉污染。C.避免影响交通安全。③播放音量。避免对周边人群形成噪音干扰。
四、广告画面内容审批
1、商业广告画面内容须经园区工商部门审批同意。
2、公益广告画面内容须经宣传办审批同意。
五、其他
(一)买受人获得本次出让标的后,其一切广告业务活动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广告内容的发布审批手续后方可发布广告,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因政府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原因,导致本次出让所签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让人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买受人,买受人应予以配合,并终止本次出让所签合同的履行。出让人应无息退还剩余期限使用权出让金,计算方式如下:
1、苏园广出(2014)01、03~06号标的
剩余期限使用权出让金=标的使用权出让金总价款/(3年×365天)×剩余天数
2、苏园广出(2014)02号标的
剩余期限使用权出让金=标的使用权出让金总价款/(985天)×剩余天数
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