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拍卖行有限公司户外广告专场拍卖会
受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2月16日14时在苏州沧浪区友新路1188号姜昆艺术收藏馆(友新路与南环路交汇处)举办2011年苏州市区第四场户外广告经营使用权专场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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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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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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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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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环路友新立交西侧高炮广告设施(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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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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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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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渎里立交4号高炮广告设施(上高路西侧,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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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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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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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环高架与人民南路东南角高炮广告设施(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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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含花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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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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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环东路公交公司内高炮广告设施(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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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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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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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阊新城金湾街与312国道交口处高炮广告设施(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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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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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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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一百楼顶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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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9*7.04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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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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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全街凤凰街街口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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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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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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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141个公交站台电子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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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寸,位置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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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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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路东段两侧人行道16只立杆灯箱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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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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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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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北广场53只墙体灯箱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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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1.7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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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咨询看样:即日起接受咨询、发放拍品宣传册,预约集中看样,可登陆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网或本公司网站:www.wzpaimai.com查看清单。
三.咨询电话:0512-65685030 13338652018
四.注意事项:
1.标的2、3号出让期限为2012年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三年),8号标的出让期限为2012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15日(两年),其余标的出让期限均为2012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15日(三年)。
2. 标的招商期为自2011年12月17日至2012年1月15日(2、3号标的顺延至2012年1月31日)。
3. 拍卖成交后,所有标的经营使用权出让金均按年度支付,第一年使用权出让金于2011年12月23日前支付,第二年使用权出让金于2012年11月1日前支付,第三年使用权出让金于2013年11月1日前支付。
4. 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向本公司支付佣金。
5.竞买人须是具有广告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应于2011年12月16日13:00时前凭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付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保证金须在登记手续办理前进入本公司指定账户。
6. 本公司地点:苏州市现代创展大厦1606室(东环大润发楼上) 苏州市吴中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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