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委托,定于2026年 5月15日上午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https: //paimai.caa123.org.cn)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10号2幢、邓尉路555号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拆除迁移工程(不包括所属土地使用权、公共设施及已告知不在拍卖范围的资产等,具体以现场踏勘看样为准)。
二、咨询及看样:即日起接受咨询,集中看样。
三、报名地点:苏州市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305室
联系电话:0512-65685030、13338652018
四、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提供的材料:
1、竞买人须为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建筑工程企业并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的监理单位联合竞买。
2、竞买人须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员(不少于3人)注册C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及安全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及安全员连续6个月以上苏州市(含区及县级市)社保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灭火救援特种车辆2辆和大型雾炮车4辆,灭火救援车行驶证额定载质量不低于6吨,顶部配置喷距不低于40米消防高炮。大型雾炮车行驶证额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雾炮机射程不低于100米,车辆初始登记日期均须为2016年1月以后,年检和保险均未过期,自有或租赁,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大型雾炮车需提供车辆参数、雾炮机参数(包含整车、雾炮机照片)。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4、与竞买人合作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建筑单位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协议原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人为本项目建造师)
(二)竞买步骤:
1、竞买人须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3时前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到本公司报名,并在审核通过后缴纳参拍保证金100万元及资料费300元,同时签署《拍卖告知书》及竞买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须到现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拍保证金由竞买单位出具(转账方式交付,以2026年5月12日下午5时前实际到账为准),收款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银行账号:10548401040000092,开户行:农行苏州新区商业街支行,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注明“邓尉路110、555号拆除保证金”)。待资格审定及保证金交付后,组织看样。特别强调:报名时,由拍卖人对竞买人的资质动态监管状态进行查询,资质(建筑工程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看样统一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至14日(10:00-15:00)。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付的参拍保证金100万元直接转作履约保证金,另需交纳污染防治保证金30万元,并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3时前付清拍卖成交款、污染防治保证金、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公告费,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按照中拍平台收费标准自行支付。
3、项目拆除施工前需提供《房屋、设备拆除方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技术方案》、《拆迁工地施工防尘措施》等交委托方后,报相关部门审定。买受人在施工拆除前,必须办理本拆除项目整体人寿团险,买受人进场施工后需提供相关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证,并交委托人审查备案,通知进场后方可实施拆除。
4、本次拍卖标的建筑清运费须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特别提示:
1、项目交接及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先交接邓尉路555号,邓尉路110号2幢延后交接,具体交接时间由委托人确定)。
2、买受人须与竞买登记合作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完成施工,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3、整个项目须于移交之日起60日内完工退场(分段移交,分别计算工期),否则每逾期一天罚款5万元,逾期超过5日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拆除迁移协议书》,并由委托人强制清场,未拆除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等视为买受人放弃权利,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施工进场前买受人需按要求搭建围挡(仿真草皮装饰夹心彩钢板围挡,高度不低于4米,并做喷淋控制扬尘),全封闭施工,外立面设置不少于50%的公益广告。
5、邓尉路110号2幢现正在使用,拍卖标的资产不包括楼内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及设备、待搬离的其他可移动物品等;邓尉路555号标的范围仅为建筑物、构筑物及绿化,其他资产均不在拍卖范围内,具体以看样时确认为准【注:上述仅为概述,并非全部,标的中如还存在上述未列明的不在拍卖范围资产,拍卖人将在看样时通过看样确认单告知】。
6、标的内树木、绿化须及时迁移,严禁采用锯断等方式处理,严禁毁绿。
7、该项目中所有垃圾(包括原有垃圾和拆除产生的垃圾)按苏州市人民政府渣土办及相关主管机关的要求处置,由买受人作为处置主体须在正式办理项目资产移交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相关部门签署相关协议的工作,如逾期,视作违约。垃圾处置所需的行政审批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垃圾处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8、本项目拆除完成,场地平整后,需对地块标高进行复测,原则上不得高于拆除前标高。
更多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拍卖告知书》。
本公告刊登于2026年5月8日《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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